2020年2月17日 星期一

本校學生學習成效多元評量辦法

成績計算方式(依據本校學生學習成效多元評量辦法第四條)
(一)正規班、實用技能班:第一次、第二次、第三次定期考查。
    建教班:第一次、第二次定期考查。
(二)定期考查成績計算:
  定期考查紙筆測驗成績佔50%
  其他多元評量(分為三項1.綜合多元評量表現 2.作業 3.出勤)成績佔50%。
    1.綜合表現:0~96分
    2.作業分數:(1)兩次都交0~96分(2)一次未交0~50分(3) 兩次都未交0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4)若作業次數超出2次,可依比例計算。
    3.出勤分數:只計算曠課、事假、病假,但公假、喪假不採計,。
      缺課次數=缺課節數/學分數(小數4捨5入)
   次數 0 1 2 3 4 5 6
分數
給分 100分 85分 70分 50分 0分 0分 0分
(三)學期平時總成績:佔全學期成績40%
  含上述「三、多元評量項目與方式」採計各項學習表現學期總成績。但缺課次數達
   1/3者以零分計,未滿1/3者依據下面附表給分。
    【正規、實用班】 缺課次數=缺課節數/學分數(小數無條件捨去)採計全學期18週
   次數 0 1 2 3 4 5 6
分數
給分 0~96 0~90 0~80 0~70 0~60 0~50 0
    【建教班】缺課次數=缺課節數/學分數(小數無條件捨去)採計全學期12週
   次數 0 1 2 3 4
分數
給分 0~96 0~85 0~70 0~50 0
(四)學期總成績計算:
    正規班、實用技能班:第一次定期考查成績* 15%+第二次定期考查成績*15%+第三
              次定期考查成績* 30%+平時總成績* 40%。
        建教班:第一次定期考查成績*30%+第二次定期考查成績*30%+平時總成績* 40%。
(五)該科目缺課達三分之一者,該科目學期總成績以零分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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